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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0 15:55)    点击:170

 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

  概述仓储合同

 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,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。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,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。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,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。

 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

 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:(1)双方当事人名称;(2)合同编号;(3)合同签订地点;(4)合同签订时间;(5)仓储物的品名、种类、规格; (6)仓储物的数量;(7)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;(8)货物验收的内容、标准、方法、时间、资料;(9)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;(10)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、时间;(11)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;(12)计费项目、标准和结算方式;(13)违约责任;(14)保管期限;(15)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; (16)争议的解决方式;(17)货物商检、验收、包装、保险、运输等其他违约事项;(18)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。

 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

  1)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

  1.保证货物完好无损

  2.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,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,保证货物不受损害。

  3.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、看护、技术检验时,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

  4.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

  5.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,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

  6.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,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,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

  7.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,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,造成毁损,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

  8.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,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

  2)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

  1.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、质量、规格、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,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

  2.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

  3.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

  4.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

  5.对危险品货物,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,注意事项,预防措施,采取的方法等

  6.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、不能入库场,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

  7.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,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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